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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防坠落事故的事项

作者:|时间:2021/12/31 11:21:22 |来自: http://www.hongkaigongye.com | 浏览次数: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均称为高处作业。进行高处作业时, 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须经医生体检合格, 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 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须进行专门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 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方准上岗作业。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 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 并经考试合格。当使用防坠落系统时应密切注意以下预防措施: 缓冲带的长度不超过2m; 潜在的坠落长度须与合适的齿轮和索具保持短距离; 须消除工人在坠落过程中碰及障碍物的可能性; 避免系统的坠落因数超过2; 计算距离, 确保工人坠落后不碰到地面。
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 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 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吊装施工危险区域, 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 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夜间高处作业须配备充足的照明。在高处吊装施工时, 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 遇有暴雨, 6 级及以上大风, 大雾等恶劣气候, 应停止露天作业, 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盛夏做好防暑降温, 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高处作业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悬空高处作业所用的索具、吊笼、吊篮、平台等设备设施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后方可使用。特别在特定的、较难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项目, 更要创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在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带没有地方挂, 这时更需要想办法使防护用品有处挂,并要安全可靠。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须堆放平稳, 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 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 须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及时运走, 不得任
意乱置或向下丢弃。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可能坠落的任何物料, 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实现现场交接班制度, 前班工作人员要向后班工作人员交待清楚有关事项, 防止盲目作业发生事故。
对于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 在施工前, 制定防范措施。上岗前施工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防护用具,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施工单位应按类别, 有针对性地在洞口邻边等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设置醒目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高空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 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 中间须设隔离设施。高空作业人员不得攀爬脚手架及跨越阳台, 应采取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梯子、防护围栏、移动平台等措施防止发生坠落事故。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 当风速在10.8m/s 条件下, 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 立即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消除隐患, 必要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 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 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 施工人员大部分时间处在未完成的建筑物的各层各部位或构件的边缘或洞口处作业。临边与洞口的安全施工一般须注意三个问题: 临边与洞口处在施工过程中是易发生坠落事故的场合; 须明确哪些场合属于规定的临边与洞口, 这些地方不得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须严格遵守防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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